16:2

耶和华使我不能生 育:不能 生育的主母让自己的使女帮助生育是米所波大米地区的一种风俗,从使女所生的儿女仍然属于 主母。

1. 无论当时的风俗如 何,亚伯兰和撒莱企图借着亚伯拉罕与夏甲的联合来为神开出路, 从使女夏甲得子的作法并非出自于神的(比较 2:24)。

2. 新约圣经把夏甲的儿 子比作人为努力的产物——是“按 着血气生的”,不是“按着圣灵生的” (加4:29)。换言之,任何不按着圣灵的感动、不依靠耐心 等候和恒切祷告的方式成就神旨意的作法都是不正确的。

16:7

耶和华的使者: 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显明,“耶和华的使者” 就是神自己,是他亲自在对夏甲讲话(13节;比较 18:1;士6:12,14)。


16:11

以实玛利: 该名的意思是“神听见”,表明神不 仅看见亚伯兰和撒莱给予夏甲的不公正待遇,而且对之有所反应。这个名字是 神对亚伯兰的审判,它表明神恨恶他子民中间任何不公正的现象。新约圣经同样强调说, 神将刑罚那些在教会中恶待他人的人(参西 3:25注)。


16:12

要攻打人: 以实玛利和他的后代都将成为勇猛好战、大有能力的人。他们既可以为神而战,也可以与神争 战,选择权在于他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