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
28:3
用火焚烧他的儿女:亚 哈斯王深陷于拜偶像和邪术的恶俗之中,以至于他竟用火烧毁自己的儿女向异教假神献祭 (参利20:1~5;耶7:31~32;参 王下16:3注)。今天的孩子仍有可 能被无情地毁掉——肉体上可因堕胎和虐待的罪恶而被摧毁;灵性上 则可因父母没有本着圣经教导他们走敬虔之道(参申6:7 注),或对他们不加保护,不使他们远离属世的邪恶之道 而被毁灭(参“基督徒与世界的关 系”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