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简介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 当顺服他: 神命令基督徒顺服国家的权柄,因为国家原是神所命定和设立的机构。神设立国家政府的原因 乃是因为在这个堕落的世界中人们需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以免世人都陷入人类犯罪自然 产生的那种混乱和不法的局面中。

1. 如同宇宙万物一样, 国家政府也同样伏在神的法则之下。

2. 神设立国家的本意原 是使国家成为一个秉行公义、扬善惩恶、保护良善国民的代理机构(3~4 节;彼前2:13~17)。

3. 保罗在这里描绘了政 府本当具有的正常功用。当国家离弃自己的合宜功用时,就不再是从神而来的,也不再行在神的 计划当中。例如,当政府向基督徒提出一些违背神话语的要求时,信徒就应当选择顺服神而不是 顺服人(徒5:29;比较但 3:16~18;6:6~10)。

4. 每一个基督徒都有为 那些在上有权柄的人祷告的责任(提前 2:1~2)。

13:4

佩剑: “剑” (或作“刀”)在圣经里通常 与死亡有关,它是一种实施死刑的工具(太 26:52;路21:24;徒12:2;16:27;来 11:34;启13:10)。神曾明确规定,要把那些犯下恶性罪 行的凶恶危险的罪犯处以死刑(创9:6;民 35:31,33)。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信徒不可借债不还。但这并不是说在急需之时也不能向他人借债(比 较出22:25;诗37:26;太 5:42;路6:35)。可是,圣经确实反对我们为一些无关紧 要的事情向他人借债的做法,也反对我们对还债所抱持的毫不在乎的态度 (比较诗37:21)。信徒之间彼此给予的爱才应该是我们 永远无法偿还的惟一债项。


13:10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 我们不能单靠遵行正面的诫命来成全“爱” (12:9~21;林前13:4,6~7),还要遵行负面的诫命。这 里提到的所有诫命都是负面的(9节;比较林前 13:4~6)。

1. 爱本是正面的,但由 于人本性倾向于罪、自私和残暴,所以爱还包含着对负面的禁戒。人本有亲恶疏善的自然罪性, 因此,10条诫命中就有8条是负 面禁令。基督徒爱心的首要明证就是转离罪和一切使人忧伤受损的事情。

2. 在摒弃道德禁戒,放 纵私欲的社会中,风行的自由思潮乃是单纯强调正面基督教伦理观的错谬思想产生的根源 (加5:19~21)。


13:12

黑夜已深: 保罗深信主会很快再来,把教会的忠心信徒提到天上(参约 14:3注;参“被提”一文)。 他甚至相信这事会发生在他的那个时代。基督曾经警戒我们,他会在我们认为最不可能的时刻 再来(参太24:42,44注)。 因此,神的儿女应当时常在灵里警醒预备,随时都要“脱去暗昧的 行为”(参可12:35注)。


13: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 督:我们 必须与主紧紧相连,单单认定他,以主的样式为我们的生活榜样,积极实践他所教导的原则,谨 守遵行他的命令,最终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如此就要求我们完全彻底地弃绝道德败坏和情欲 的事情(比较加5:19~21)。